交警通报干部违停致交通事故!7月9日凌晨,西安交警发布情况通报,关于媒体报道的“我市民警违法停车引发事故”一事,相关调查情况如下:
2025年3月31日4时29分,在雁塔区某段,罗某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与姬某停放于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左后部发生碰撞,导致罗某某受伤,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姬某是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并非民警。
接报警后,交管雁塔大队进行了现场勘查等调查工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于5月30日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罗某某夜间行驶时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姬某在道路上违法停车,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事故认定书送达了罗某某家属和姬某,并将情况通报给姬某所在单位。
罗某某家属对认定结果提出异议,并于6月9日向支队提交复核申请。6月30日,该支队经复核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适用法律错误,责令雁塔大队重新调查、认定。目前,该支队已安排事故大队和法宣大队介入调查认定工作,并承诺尽快依法依规作出结论,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此前报道,2025年3月31日凌晨4点左右,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二路路段发生了一起事故。32岁的厨师罗某远从家中出发前往工作的餐饮店。4点40分左右,他驾驶摩托车经过雁南二路电子西街路段时,撞上了一辆停放在主干道上的黑色汽车。事发时,这辆车已经停放了近8小时。监控视频显示,涉事车辆上方有两个路灯熄灭。罗家人质疑事故认定书忽略了全路段禁停标志的存在。
事故发生后,陕西立信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罗某远驾驶摩托车时速约为36km,虽然佩戴了头盔且没有超速,但事故导致其伤情严重,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此外,家属还指出雁塔大队在处理罗某某交通案时涉嫌程序违法,负责处理此案的三名交通警察中,只有侯某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但在事故现场图及勘验笔录上均未出现侯某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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